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退付流程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2-05-13点击次数:56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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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提高投标保证金退付效率,现定于2022年5月16日起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指令调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操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条件和时间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起退付指令,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原路退回,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二、关于项目招标失败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付条件和时间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起退付指令,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三、涉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没收等特殊情形的,请招标人及时协调我中心做好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业务交易系统住建施工类型项目智能辅助评标(项目发起方、招标代理用户手册v1.0)》。
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60-89817362(建设工程交易部)。
特此通知。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3日